哪些情况属于合同的缔约过失

更新时间: 2024-06-08 18:53:40

Ⅰ.哪些情况属于合同的缔约过失

以下情况属于合同的缔约过失: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在订立合同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Ⅱ.哪些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它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4、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Ⅲ.哪些情况不能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2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Ⅳ.面试时千万别出现哪些情况

1、开口即言钱:谋职,谋的不只是报酬,更是职业发展机会。报酬并不是不可以问,但要讲究时机和氛围。如果刚坐下没多久,就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地问起薪酬福利,就算本身是再直肠子的性格,也会让面试官感到很不舒服。

2、沟通不顺畅:面试开始后,需要在沟通中表现自信。如果介绍自己时结结巴巴,回答问题让人摸不着头脑,声音低得像蚊子叫,这样的人沟通能力实在欠佳,因为公司毕竟是一个整体,讲究团队协作,如有这种毛病的人建议多微笑或点头,来弥补不足。

3、面试无故迟到: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是搞错时间还是堵车,面试迟到都是求职大忌,很容易让人怀疑对这份职业的需要及本身的职业操守,以及让人产生未来在公司是否也会频频迟到的遐想。建议无论如何要早做出行计划,提前半小时给自己缓冲时间。

4、面容憔悴,穿着邋遢:不需要穿名牌,但最起码要保持衣着的干净、整洁。尤其是女性,如果你已经不是职场新鲜人了,那么你的衣着品味,脸上的妆容是否得体、大方,直接关系到面试官对于你职业素养的印象分。

5、自我吹嘘:不管自认为多么出众,在真正的职场精英面前不过只是小儿科。还没进门就翘尾巴,进公司后还不飞上天?招进来会影响公司的工作氛围,惹人厌烦。建议尽量放低姿态,懂得示弱的职场之道,才能走的长久长远。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面试时千万别出现的情况,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了解一下的,希望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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