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协议书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4-06-15 02:23:15

①自愿离婚协议书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②子女成人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孩子已成人父母离婚协议书与孩子还未成年的离婚协议书的区别在于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子女愿意跟随哪方生活可以子女决定,并且在子女成人之后,也不用给予抚养费,但是必须要花费的关于孩子的教育花费可以进行协商解决写在离婚协议书上。

一般离婚协议书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③离婚协议书怎样具有效力

离婚协议书具有效力的方式是:

1、是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约定好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对财产进行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

4、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5、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④能修改离婚协议书吗

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在离婚手续办理之前尚未生效,可以反悔,撤销或修改。即使已经办理离婚手续,其中关于财产划分、子女抚养问题的内容也可以反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⑤夫妻离婚协议书在哪里写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在家写。民政局也有提供范本,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如有意见、反馈、侵权或投诉等情况,请联系:

电话:
邮箱:

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给与处理!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0 tianqiyubao4.com

闽ICP备18026954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