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更新时间: 2024-06-12 01:26:20

(1)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要准备好离婚诉状。在离婚诉状中要写清楚原告、被告、性别、地址等个人信息,其次要写明起诉离婚的诉求,另外还要写明自己目前的实际情况、离婚的原因、证据等,最好准备打印版的离婚诉状。

到法院起诉,办理立案手续。起诉离婚需要起诉者携带离婚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到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办理立案手续。

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建议材料准备两份,用的时候省事一些。

立案审查,缴费等通知。提交相关的材料后,经法院工作人员审理后,缴纳一定的费用,将缴费票据和相关材料提交给立案庭,等待法院通知。

安排开庭。法院会根据案子的申请立案和法院的事项安排,安排离婚案件的开庭时间,到时候会将离婚诉讼的相关材料(离婚诉状副本、证据等)送达给被告,同时也会通知原告领取开庭传票。

离婚调解。调解是民事案件必须的程序,如果调解离婚成功,就不需开庭审理了,如果调解不成功就必须开庭审理了。

开庭判决。若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审理一般不会判离婚,原告可以在判决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2)一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的手续是:

1、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2、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3、开庭审理,主要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无效、判决。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是:

1、离婚起诉状两份;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办理异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之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内关办理离婚登记。

(4)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具体的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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