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问题

更新时间: 2024-06-01 18:13:33

1,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问题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建筑、旅游等岗位。

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需企业报经当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未经批准,不能任意扩大范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不区分制度工作日与公休日。

2,周六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

周六属于双休日,工资是平时工作日的工资的2倍。一般来说,加班工资分为三类,第一种是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倍的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倍的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的要支付劳动者三倍的工资。但是要注意还有一个前提,就是如果单位不给你补休才会有加班工资,如果你补休了,就没有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端午节加班费是怎么规定的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问题

端午节是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规定: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4,加班费季度结算是不是合法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工资是按月支付的,而本月产生的加班费应该计入本月的工资总额,所以按季度结算加班费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如有意见、反馈、侵权或投诉等情况,请联系:

电话:
邮箱:

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给与处理!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0 tianqiyubao4.com

闽ICP备18026954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