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去别

更新时间: 2024-06-08 13:01:20

一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去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主体资格不同;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主体的待遇不同;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法律调整不同;合同的法律责任不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和劳动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既能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即可提供劳务。

二 签劳务合同一般有哪几年

法律对于劳务合同签几年没有规定,一般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实践中通常会签订一年三年五年的劳务合同。

只要是在用人单位或者接受劳务方和劳动者或者提供劳务方自愿达成写,签订劳务合同的年限是多少都合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59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三 劳务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劳务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是,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 可以同时签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不能同时签订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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