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更新时间: 2024-05-08 09:48:56

(一)如何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提取公积金付首付步骤如下:

1、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职工首先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对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如果是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带上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相关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会进行审批和录入,全都完成后会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就可以去进行了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二)不买房如何提取公积金帐户的钱

提取公积金需要先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如果符合提取要求,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约定时间内,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申请人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三)如何提取公积金北京

1、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2、拿着个人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4、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四)职工退休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退休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两种方法:一是网上办结;二是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一、网上办结。

1、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退休销户提取”,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二、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可不提供)。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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