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套路贷责任怎么判定

更新时间: 2024-06-21 09:59:01

网络套路贷的责任应该由套路贷的实施者承担,套路贷行为人的目的是非法占有贷款者的财产,所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欺诈性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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