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和什么手续

更新时间: 2024-05-18 04:38:01

1、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3、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另外,注意一点,离婚协议书需要当着婚姻登记处办理人员的面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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